新华社呼和浩特4月1日电(记者安路蒙)记者1日从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不折不扣执行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截至目前,在落实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方面,全区共为4590户纳税人免征增值税9152.4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副局长刘长在介绍,针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内蒙古先后推出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4类21项税费优惠政策。其中,为4193户纳税人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增值税4249.1万元,为65户纳税人免征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增值税4894.7万元,为332户纳税人免征重点保障物资运输增值税8.6万元。
内蒙古还对受疫情影响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中小企业,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经测算,预计全区2020年全年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14亿元。
为降低疫情对外资外贸的影响,内蒙古提高除“两高一资”外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范围,并确保内外资企业同等享受近期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自3月20日起,涉及全区的173项出口商品提高出口退税率,测算可为65户出口企业年均增加出口退税9573万元。
同时,内蒙古延长2、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目前已累计办理延期申报132户,延期缴纳税款388户,税额7.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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