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刘勇1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各级民政部门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在疫情期间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湖北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留守老人和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城市人口不低于500元、农村人口不低于3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物资救助。为住宿困难的滞留人员提供集中安置,并按照每人每天300元的标准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对生活无着、确实困难的滞留外地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的标准给予临时救助。截至3月31日,累计设置安置点69个,安置近6000人,救助13000多人,发放临时救助金3500多万元。天津、江西等地向困难家庭发放了米、面、油、蔬菜、口罩、消毒液等实物。(记者于文静、温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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