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4月23日电(记者蒋成)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商务厅等10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从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焊鎏骞ど袒谧恃沽Φ确矫娑嗑俅爰哟蠖愿鎏骞ど袒У姆龀至Χ?。
根据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符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领条件的,给予每月5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措施明确,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从2020年2月起至6月止,对以单位形式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免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单位形式参加社会保险的,且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可按有关规定对应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申请缓缴,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减免房租和税费方面,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政府创办创业园和孵化园、商品交易市场、创业基地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出租的经营用房的个体工商户,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租金减免。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停止执行前,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当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
措施还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群体,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