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记者李延霞)为促进保险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协调统一,推动保险中介市场深化改革,中国银保监会16日就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银保监会表示,为适应保险中介市场改革要求,银保监会起草了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并于2018年7月13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银保监会对各方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反复论证,广泛吸收,最终采纳了部分合理意见,并决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与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调整了代理机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要求,调整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准入条件,取消了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许可证3年有效期的规定。
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机构高管人员的近亲属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符合履职回避的有关规定,并明确提出加快建立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
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个人保险代理人。
截至2019年底,我国共有保险专业代理法人机构1779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3.2万家、网点22万个,个人保险代理人9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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