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记者王晓洁)在21日举行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通报,根据北京市20日印发的《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21日零时起,北京市各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暂停新冠肺炎病例收治任务,新发疑似和确诊病例全部由市级定点医院收治。
通知明确,不再承担收治任务的医疗机构,由各区卫生健康委组织疾控和院感专业人员,严格开展终末消毒,经专家评估后,于3月23日零时起,全面恢复日常医疗服务。
通知要求,北京市各医疗机构持续改进门急诊服务,充分运用疫情防控大数据行程查询和“健康宝”“京心相助”App等方式,做好就诊人员的行程查询验证、健康状态查询等工作,分类引导患者就诊;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及时开展病例筛查检测,对疑似病例立即进行单间隔离,及时转诊;设置急诊科的医疗机构要做好急诊分级分区管理,引导非急症患者到门诊就诊,畅通胸痛、卒中、创伤患者和孕产妇等就诊绿色通道,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各二级以上医院继续做好非急诊全面预约工作,扩大预约号源投放总量,开展分时段精准预约,上下午号源投放比例达到1:1,有序均衡上下午诊疗工作量,避免过于集中于上午;各医疗机构积极采取“互联网+医疗”等信息化手段,多渠道适应群众就医需求。
通知同时要求,保障重点患者住院和手术服务、加强基层医疗服务等。北京市卫健委已建立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每日门急诊和住院、手术情况监测分析制度,各区应加强指导监督,对没有做到疫情防控和医疗服务“两促进、两不误”的医疗机构,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适应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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