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3月7日电(记者刘洪明、田金文)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获悉,西藏日前出台了财税金融、项目建设、春季农牧业生产等5个方面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复产复工。
为减轻企业负担,对疫情期间暂停营业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和未能充分复工的工业企业,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在财税金融支持方面,由国开行西藏分行、农发行西藏分行、西藏银行共同牵头组建银团,设立重点企业复工复产专项流动资金贷款。自治区财政按西藏优惠贷款利率的35%进行贴息。对疫情防控中发挥突出作用的区内企业,其2020年新增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自治区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区内银行疫情期间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从事交通运输、旅游、餐饮、住宿等行业的主体发放的生产经营资金贷款,自治区财政对贷款100万元以内的部分给予全额贴息。
在春季农牧业生产方面,重点明确了推进青稞增产、牦牛出栏等相关工作。做好春耕备播生产安排,加强越冬作物田间管理,组织好农牧业生产资料生产供应。同时,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障蔬菜市场供应稳定。
此外,西藏还将出台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如期开工的政策措施,重点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关心支持的“三大民生项目”,以及拉萨至日喀则机场高等级公路、那曲至拉萨高等级公路、拉林铁路、自治区博物馆改扩建工程、拉萨贡嘠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3+1”机场、阿里与藏中电网联网工程、格拉输油管道等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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