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记者张骁)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布12条防疫通告,要求坚决抓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两大环节,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要求。
一、各单位要强化落实主体责任。要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全覆盖、无死角,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加强区域群防群控。各单位要自觉接受辖区政府和街道(乡镇)、社区(村)的防控管理与服务。
三、各单位对目前滞留在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人员,要逐一联系,明确未经允许暂不返京的要求。对其他地区进(返)京人员,严格督促落实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有关规定,并配合居住地社区(村)做好防控工作,不得安排未完成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人员返岗工作。来自或去过离境国家疫情严重地区的入境人员,到京后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严防疫情输入风险。
四、严格医疗机构防控要求,实名登记就诊人员信息。
五、做好居住小区管理。进一步落实严格封闭式管理、体温检测、出入登记、公共空间管理、出租房屋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
六、加强人员聚集的商务楼宇、商住混用楼宇以及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在人员密集的大型商务楼宇推行“双楼长”制,由属地街道、物业管理单位责成专人担任“双楼长”,共同负责。
七、加强高校疫情防控。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要进一步严明纪律,重申学生不返校纪律要求,对已返京学生要摸清底数,密切跟踪,强化管理。
八、突出重点部位疫情防控。密切关注公园、景区周边人员聚集情况。严格集体宿舍监督管理,原则上不安排在地下空间居住。降低宿舍人员居住密度,人均宿舍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每个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6人。
九、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继续实施错峰上下班措施,鼓励其他在京单位选择合适的时间错峰上下班。
十、切实加强对护工、保洁、保安及餐饮、快递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防控管理。
十一、强化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加强员工防疫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提升其防范意识和技能。
十二、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排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