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记者申铖)记者21日从中国贸促会了解到,疫情发生以来,中国贸促会及时出具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帮助企业减少损失。截至21日,全国贸促系统共计97家商事证明机构累计出具相关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3325件,涉及合同金额约2700亿元人民币。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支会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中国贸促会可以出具不可抗力证明。
疫情发生以来,一些外贸企业面临无法按期完成订单、不能履行合同等困难。2月2日,中国贸促会向浙江湖州某制造企业出具全国首份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事业发展处副处长左六六表示,中国贸促会出具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在域外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公信力。2019年,全国贸促系统针对台风“利奇马”出具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帮助相关企业减少了近23亿元人民币的损失。
此外,业内人士表示,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的本质是关于客观事实情况的证明,而非企业合同免责的“王牌”。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法律顾问处副处长王琳洁建议,企业应尽快根据涉案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以及合同条款,审慎判断自身遇到的情况是否可以构成不可抗力的免责事由。如合同客观上能继续履行,建议尽快履行合同以免承担违约风险。若情况较为复杂,应及时寻求专业机构和人士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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