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2月16日电(记者黎昌政、廖君)武汉市纪委监察委16日通报,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尽责,对洪山区政府副区长王在桥、青山区政办四级调研员张德芳以及多名社区居委会等干部,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等处分。
通报说,作为洪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指挥长、医疗救治组组长,王在桥不认真执行上级集中隔离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人员的决定,导致大量密切接触者未被及时集中隔离;未督促开展全区病毒消杀专业培训及技术指导,导致集中隔离点病毒消杀不规范不彻底,增大交叉感染风险;医疗救治工作协调不力、衔接不到位,发生部分患者送医院救治过程中长时间滞留;落实“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工作要求严重不到位,大量患者未及时入院收治,造成恶劣影响。王在桥因严重失职失责问题受到政务撤职处分,相关手续按法律规定办理。
1月21日,青山区政协四级调研员张德芳在未履行请假手续、未向组织报备情况下擅自离汉,在工作人员6次联系时均隐瞒外出去向,直到2月2日才向组织承认外出。给予张德芳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青山区政协党组织履行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不严格,负有领导责任的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杨迎春受到诫勉处理,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乐敏霞受到批评教育、责令做出检查;负责机关干部人员管理的区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田丽萍失察失管,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李军疏于对党员监督管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按照统一工作安排,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安排8名工作人员轮流到武昌区杨园街电力新村社区帮扶防疫工作,2月7日至11日工作人员未到岗。武汉市纪检监察委约谈监督站党总支书记徐久平、站长彭青顺;负责安排帮扶工作的政工科长王领没有安排落实干部职工下沉社区帮扶工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称,硚口区长丰街正康社区向街道漏报辖区居民程某某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人信息,街道、社区未有效组织治疗,程某某在家自缢身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正康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涂樱、副主任吴爱勤明知程某某病情却未按规定合理处置,漏报信息致使街道未能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街道二级调研员孙遂义履行包保社区职责不到位受到诫勉处理,街道工委书记徐启平统筹不够、工作不细致深入被责令作出检查。
武汉市纪委监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