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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武汉2月27日电(记者王自宸)为大力引进和培育总部企业、推进总部经济发展,武汉市政府出台奖励政策,在落户、投资、经营贡献、企业壮大、企业办公用房补贴、企业用地、人才等7个方面给予总部企业奖励,单项最高年奖励资金达2000万元。
记者27日从武汉市发改委获悉,为提升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补齐发展短板、提升武汉作为中心城市的辐射能力,武汉市出台了《武汉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力求为总部企业提供良好政策环境,多渠道、多层次引导总部经济健康发展。
根据奖励政策,对于总部型企业认定主要从企业管理或服务企业或分支机构数量、企业规模、纳税情况等三方面进行考量,按照农业、工业、服务业进行分类,农业企业营业收入要求5亿元以上,地方财政贡献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地方财政贡献3000万元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地方财政贡献2000万元以上。对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及国家和中央部门确定的大企业(集团)来汉落户给予一定倾斜,满足企业规模和财政贡献等相关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总部企业。
武汉市发改委主任许甫林介绍,被认定为总部企业的,可以获得落户奖励、投资奖励、经营贡献奖励、企业壮大奖励、企业办公用房补贴、企业用地政策、人才奖励等7个方面的支持政策。每个奖励事项均设置了相应的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其中落户奖励、投资奖励、经营贡献奖励最高2000万元,企业壮大奖励最高1000万元,企业办公用房补贴最高800万元,人才奖励最高200万元。目前武汉市发改委正在制定发布相关实施细则,预计首批奖励资金将在今年8月份开始申领,年底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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