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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重庆11月29日电(记者黄兴)记者29日从重庆市民政局获悉,重庆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城市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意见》,力争稳定实现城市特殊困难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就医、就学、住房得到基本保障。
意见提出,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强化基本医疗保障、加大教育资助力度、改善基本居住条件、开展就业创业帮扶、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等八个方面推出相应举措。
在强化基本医疗保障方面,重庆医卫部门将城市特殊困难群众家庭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将地中海贫血、慢性髓系白血病、尘肺病、儿童白血病纳入特殊病种救助范围,并全面实施区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意见明确,2018年至2020年,城市特殊困难群众在本区县行政区域内区县级医院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起付线降低5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
在加大教育资助力度方面,重庆将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城市特殊困难群众基本教育需求;在改善基本居住条件方面,重庆相关部门将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方式,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城市特殊困难群众实施优先保障。
在开展就业创业帮扶方面,重庆相关部门对难以通过市场化就业的城市特殊困难群众,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过渡安置;同时确保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成员的城市特殊困难群众家庭至少1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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