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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厦门9月29日电(记者颜之宏 何凡)厦门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完善我市户籍迁移政策的通知》,宣布自今年10月1日起,放宽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和海外归国人员落户限制。
《通知》指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厦门市产业发展规划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取得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核发的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者高等教育文凭且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与厦门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营业执照后,可以按规定将户口迁入厦门市。
《通知》还对外来务工人员的落户政策进行了说明:满足持有厦门市居住证(暂住证)连续满5周年、在厦门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等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将户口迁入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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