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2月12日电 题:涉“疫”违法犯罪,坚决打击!
新华社记者尹思源
售卖“天价口罩”的药店被处以高额行政处罚;故意隐瞒行踪致多人隔离的确诊患者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强行搬离管控设施、殴打工作人员的人被刑事拘留……近日,一批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受到从重处罚。
全民战“疫”正值关键时期,遵守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要求是每个人的行为底线。对于扰乱市场秩序、扰乱医疗秩序、扰乱防疫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打击。
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需进一步织密法律网。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拒绝隔离治疗,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这是疫情防控的必要举措。
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需切实抓好落实。这就要求有关方面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最高检下发文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案件,对此类案件及时规范受理、流转和送案,努力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这不仅是要求,更是对落实的考验。
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需筑牢人民防线。疫情当前,依法办事,自觉服从防疫管控,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做到不传谣、不信谣,配合做好社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这将为赢得战“疫”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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